我不知道你們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年紀多大,也不知道你們已經談過幾次戀愛,但是我想,但凡是愛過幾個人的,大都有過一些為了愛情不怎麼聽話的時候,比如,上學的時候媽媽讓你放學就回家,你卻為了喜歡的那個人看完一整場籃球比賽,拖到日落才匆忙跑回家還騙她說放學後在補習功課。其實愛著一個人的時候,怎麼會沒有些叛逆,只是長大之後,似乎這樣的時候都漸漸被我們壓抑在內心不肯輕易表現。 談到在感情裏有點叛逆的這個話題,我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王菲。
說起王菲,真是大家都太熟悉了,而她的感情生活也實在是波瀾起伏,結婚、離婚、復合……數次成為各大媒體的頭條。1996年7月王菲和竇唯結婚,1997年1月生下女兒竇靖童,1999年8月與竇唯離婚。2000年6月王菲與謝霆鋒公開戀情,2002年3月分手,2003年6月復合,同年11月再度分手。2004年7月王菲與李亞鵬公開戀情,2005年7月結婚,2006年5月產下女兒李嫣,2013年9月與李亞鵬離婚。2014年9月王菲與謝霆鋒再度復合。
撇開之前王菲的幾次戀情不談,當45歲的王菲與小自己11歲的男友謝霆鋒在14年再度復合的時候確實又引起一片輿論,支持者很多,反對者也不在少數,而她自己,卻仿佛聽不見外界任何的喧鬧,在自己的世界裏,幸福的活著。
這件事已經過去兩年之久,但是每當談起在愛情裏不畏流言,勇於追求自己幸福的女性,我總是第一個就想起她驕傲的樣子。因為王菲活成了我們大多數人可夢而不可得的樣子,她為人處事坦蕩純粹,敢愛敢恨,不畏流言,活出自我,這世間有多少女子可以有這樣的勇氣和性格?
其實,無論我們現在是25歲、35歲還是45歲,都永遠有去追求愛情和幸福的權利。也許45歲時還在和小男友談戀愛的王菲太不同於社會所認識普遍的45歲女性的形象,所以當她和謝霆鋒復合的時候才會有那麼多反對的聲音。在大多數人眼裏,四十多歲的年紀,無論是整日相夫教子圍著家庭打轉,還是事業有成獨當一面,這個年紀的女性大都「應該」感情穩定,就算單身,也「應該」找比自己還要年紀大的人似乎才算穩定妥帖,而王菲的行為對這個年紀的女性來說真是十分叛逆的事情。
但是,在追尋自己幸福的愛情裏為什麼我們不能叛逆一點?我所說的叛逆,不是我對抗全世界只為和你在一起,因為真正愛你的人不會讓你這樣為難;也不是我為了你不在意傷了多少人的心,因為成熟的人已經懂得為周圍的人考慮;而是無論任何時候,無論我們在世人眼中多麼不合世俗,但我們都遵從自己的內心,去追求我們真正想要的幸福快樂,如果是這樣,即使是叛逆,又有什麼不好的呢?
真正的叛逆,是違背了自己的內心,如果你只是世俗中別人評判的「叛逆」,那我願你永遠做一個別人看起來桀驁不馴卻始終遵從自己內心去愛的幸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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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October 2016, 12:00 AM
HOKK fab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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