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戀愛大過天的年代,談戀愛已經是家常便飯,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那個盲婚啞嫁的時代,人們的感情好像長久點?連離婚也要妻子犯了「七出之條」才可以寫休書。但現代呢,就是很自由,造成的就是easy come easy go。在街上碰到前度的機會率幾乎比碰見同學的機會率要高。雖然大家因不同原因分手,然而在看見前度時,大家都希望擺出相同的姿態,那就是「我比從前快樂」。
為甚麼會有這樣的一個心態?因為人總愛報復及逞強。當天你在大雨下恨恨的把我撇下,我就要在大雨淋灕的日子,看見你獨自在簷蓬下避雨,而我,就會跟我的愛人撐着雨傘,在雨中緊緊相擁地慢步經過。當然,這是最極端和有點幼稚的例子。大家可能會覺得自己不會做出這樣無聊的行為,但以下有些問題可以看出大家有沒有「我比從前快樂」的心態。
1. 假設你跟媽媽去買餸,只穿睡衣短褲,沒有裝扮。你最不希望遇見誰?
A.不相熟的朋友 B.前度 C.現任 D.同學
2. 假設你今天盛裝準備出席朋友的舞會,連你自己也覺得很正。你最希望遇見誰?
A.不相熟的朋友 B.前度 C.現任 D.同學
3. 假設你獨自在餐廳吃飯,突然有人進入餐廳,你最不希望遇見的是誰?
A.不相熟的朋友 B.前度 C.現任 D.同學
雖然我沒有預知能力但也知道,大家都偏向選擇前度。原因是甚麼?因為我們都不希望讓前度看見自己最脆弱的一面,我們都希望讓前度知道,沒有他我也過得很好,(就算沒有如李蕙敏唱的「活得比你好」,也應該要一樣好吧!)其實,這歸根到底還是人就是愛面子的問題吧。
事後回想起,你有覺得自己很笨嗎?為甚麼要讓人家覺得你比從前快樂呢?實際上,你們倆已經沒有關係,你快樂,與他無關;他快樂,也與你無關,又何必要為過去的事如此執著呢? 而且,你們曾經跟對方坦盪盪表達自己的心,何不珍惜這一路走來的感情,有昨天才能成就今天的你。別了的戀人做不成朋友沒關係,但至少就該變回那個無關痛癢的路人吧?就是一種「你快樂,所以我快樂」的關係。試想想,你什麼時候會因為看到路人哭而開心的呢?
愛過痛過,也不一定要附帶「我比從前快樂」的逞強感。
快不快樂,不需要以行動證明。曾經跟你一起的人,難道不知道你的笑代表甚麼嗎?倒不如努力經營現在的感情,真正感受你比從前快樂吧,讓它變成一種體會,而不是一句空白的話吧!
周杰倫 – 你比從前快樂
Original cover photo via tumblr
3 September 2015, 7:00 AM
HOKK fabrica
原來不只一種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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