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han Markle和Harry王子的訪談風波剛剛過去,無論風波背後真實情況到底如何,普通民眾還是得照舊捱過疫情下的生活。不過認為Meghan Markle「挑撥」王室關係、教壞Harry王子的指責不禁讓人想起一種普通人也會經歷的社會現象:相較於男性,女性婚後被賦予更多家務責任與行為規範,在丈夫家承受更多的指責,而這說到底還是男權社會下女性弱勢的一種表現。
從Meghan Markle與Harry王子宣布脫離王室起,網絡上就有很多針對Meghan Markle的指責聲,認為她是造成Harry王子與王室不和睦的罪魁禍首,甚至有人根據她的名字和英國脫離歐盟事件的詞語(Brexit)塑造了一個新詞──Megxit,指代他們脫離王室事件。與王室決裂是他們夫婦二人的決定,將責任推到Meghan Markle一人身上顯然是不公平的,而認為Meghan Markle教壞Harry王子更是有失公允,一位心智健全的成年男性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更何況Harry王子早在結婚前就被很多人視作「叛逆」的王室成員,並且他的這種叛逆被不少人認為是親民,反而獲得大眾的喜愛。
與此同時,在亞洲,著名乒乓球運動員福原愛與江宏傑近期傳出婚變消息,福原愛手寫道歉信向公眾道歉,而丈夫江宏傑卻並無此壓力,即便新聞裡關於他們各自的負面消息都滿天飛,承受責備的卻是作為妻子的福原愛。
雖然這兩則「名人八卦」對於普通民眾來說至多是茶餘飯後的談資,對生活不會有太大的實質影響,但卻不由得讓人想到這樣一種社會現象:結婚後的女性被要求賢良淑德,照顧好全家人的飲食起居,維護家庭的和睦,否則便是作為妻子的失職。這在東亞很多地區都很普遍,並且有著深厚的歷史傳統。漢樂府敘事詩「孔雀東南飛」就講的是新婦劉蘭芝嫁入焦家後不受焦母待見,被逐出家門,最後劉蘭芝與丈夫焦仲卿雙雙殉情。在詩歌中,劉蘭芝「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即便劉蘭芝心靈手巧而且精通琴藝和詩書,婚後也辛勤操持家務,但仍然無法使焦母滿意,焦母認為蘭芝「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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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唐代還有「新嫁娘詞」寫到:「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未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嘗」,表現的也是新婦在夫家的為難處境。之所以新婦會如此為難,也是因為社會對已婚女性處理家務事有著極為嚴苛的要求,在這個完全陌生的夫家家庭,新婦生活在「家庭的最底層」(注釋1),她需要聽從丈夫的父母以及丈夫的命令,若有失誤,便可能招來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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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對古代中國女性婚姻家庭稍做研究就會發現,新婦在夫家地位低下其實就是女性整體地位低下的一個縮影。在宋代,吳人有戲弄新婦的風俗,根據莊季裕「雞肋篇」,無論是初次嫁人還是再次嫁人,新娘都「任人縱觀、品評,甚至一些男子有愛撫的行為」(注釋1)。新娘似乎成為了任人評價、待價而沽的商品。即便不是新婦,女性在生命裏的其他時刻也要聽從其他男性的指令。東周時代的「儀禮·喪服傳」寫到女性有「三從」:「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女性從屬於男子,沒有獨立的社會地位。除此之外,在「白虎通義」中,「夫為妻綱」成為古代夫妻關係的概括,妻子任何時候都要聽命於丈夫。在這種背景下,法律也沒有給女性多少權利空間。明代時期,女性無法就「婚姻、田土、家財」等事情「告官」,女性沒有訴訟權。在殺傷罪方面,唐代「妻毆夫者判一年徒刑,毆夫致死者殺頭」,但夫殺妻則丈夫可以獲得平民間殺人罪減刑二等的特權,關於丈夫毆妻則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不算犯罪。至於姦情罪,妻子通姦,丈夫可以「當場殺死姦夫姦婦」,丈夫與人通姦,妻子則沒有告發的權利(註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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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很多人會說,這是古代的習俗與法律,那麼當下的社會已經完全擺脫這些古代傳統的陰影了嗎?恐怕未必。就在2019年,由同名小說改編的電影《82年生的金智英》上映,它講述了1982年出生的韓國女性金智英從出生到結婚生子後的生活。從小到大,金智英的生活裡充滿了男女地位不平等的細枝末節:公共場合的性騷擾、職場中女性上升渠道限制、婚後放棄事業養育孩子卻仍然被指責、過節聚會時家務由女性承擔,而男性可以坐在沙發上休息。
金智英身在中產之家,尚且遇到如此多的不平等,比金智英家庭條件更差的女性,生活或許會更加艱難。金智英的故事在東亞地區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很多情節真實地發生在普通觀眾身邊。目前東亞社會即使女性看似在公共領域能擁有讀書、工作的權利,但在私人領域、在婚姻中,女性還是面臨種種不平等待遇。根據香港婦女事務委員會《香港的女性及男性對婦女在家庭、職場及社會的地位的看法》調查結果,57.1%的受訪者認為「女性需要比男性犧牲更多以達至事業上的成功」,50.4%的人認為「女性該著重家庭多於工作」。儘管隨著香港經濟的發展,香港女性的經濟地位獲得提升,但社會「仍然期盼著女性在家中扮演賢妻良母」(註釋2),這樣的期盼使得女性很難同時兼顧事業與家庭,女性在職場上相較於男性處於劣勢,取得成功更加艱難。若女性真的在事業上取得成功,成為家中經濟地位較高者,掌握更多決定權,卻可能會因為違反「男尊女卑」的傳統造成男方不滿,繼而影響婚姻(註釋2)。
雖然包括各類社會名人在內的富裕階級其家庭狀況無法代表普通家庭,但身處社會金字塔頂尖的女性尚且會遇到因性別引發的不平等問題,在廣大的普通人中,這種現象必然更加普遍。發現這樣的問題並進行反思,或許是我們在關注「名人八卦」同時的重要收穫。
References:
註釋1: 常建華(2020)。《中國古代女性婚姻家庭》。工人出版社。
註釋2: 蔡玉萍、張家樂(2013)。一段婚姻,兩個故事:決定她與他對婚姻關係滿足感的因素。載魏國英、馬憶南(編),《亞洲女性論壇報告:性別平等與女性發展》(頁104–117)。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6 March 2021,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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