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alk:1889年出版的《性精神病態》,將性慾進一步分成「正常」與「變態」

異性戀是天生、自然、正常?這樣想就錯了。當男女性行為有著悠久歷史,「異性戀者」的身分認同卻是近兩個世紀才出現的新發明。根據David Halperin和Foucault的思想,「性行為」(Sex)是自然的,但相反地,「性慾」(Sexuality)卻是一個文明產物,由不同論述鞏固,大家信以為真,而伴隨著的還有性別(Gender)的概念,和異性戀話語系統互相合作,控制人們的性、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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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68年,「異性戀者」這個概念並不存在,而「同性戀者」概念也不存在。各種的性行為,當然有不同的語言和文字記載,但「對什麼人產生愛情和性慾」的分類,並沒有清楚界定。 換言之,我們可以想像兩個世紀前,人們對於想愛上誰、哪個性別甚至和什麼性別的人做愛,也沒有什麼「道德不道德」、「正常與否」的自我批判。

但是,一個匈牙利的作家Karl Maria Kertbeny將性愛體驗以文字、語言分成四大類:異性、同性、單性(例如自慰)和人獸。自此,形容性愛的語言開始改變,而性傾向的分野,也越來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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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學家Richard von Krafft-Ebing 在1889年出版一本500頁的《性精神病態》,將性慾進一步分成「正常」與「變態」。我們總以為基督教會是鼓吹「異性戀為正常」的主腦,但追溯下去,斯多葛主義(Stoicism)才是將性愛和生產子女劃上等號的元兇,強調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和禽獸有分別(這一點已經非常矛盾):人的性愛必定是異性戀的、是生產性的, 否則就是違反自然了。

在性愛分為異性戀和同性戀之前,西方世界將性愛分為「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加上《性精神病態》的推波助瀾,「異性戀」的語言系統漸漸被發展出來,變成今天的「常識」,而「反對同性戀、自慰、採用避孕方法、墮胎」的議題,也因此成為保守人士的「核心價值」。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1901年《多蘭醫學參考工具書》定義「異性戀」為「不正常、變態的慾望」,1923年的Merriam Webster字典定義異性戀為「病態的慾望」。一直到1934年,異性戀和異性戀者才被定義為 「正常的」。在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話語系統和常識中,我們往往忽略了其演變過程。

Cover photo via Photo by Gaelle Marcel on Unsplash

Reference:Out History & BBC

TEXT: KAYLA/HOKK FABRICA

28 December 2017,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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