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談婚論嫁,就等於不愛?
想一想,當初的你選擇跟他談戀愛,是為了甚麼?大家也會很容易地說:「單純地就是因為我愛他。」開心的時光過得很快,轉眼間大家已經到了28、29歲,所謂的適婚年齡。除了雙方家長開始施壓外,朋友圈中也不少人雙雙的步入教堂,自己不期然也有一種「是不是已到了結婚的時候的感覺」。明明大家也沒有說要結婚的衝動,但是人有我有心態驅使之下,又會突然「想要」。
28、29歲正正是男人事業的衝刺期,當然也希望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工作上,將來就可以有比較安逸的生活。然而,成為輕熟女,社會就會開始啟動催促結婚的警號。慢慢,結婚變成了壓力,二人亦因為這件「本應是開心」的事而爭吵。
如果戀愛是為了結婚;結婚是為了組織家庭、生小孩,那麼戀愛就是為了組織家庭,生小孩。這樣聽起來,好像很合理。可是,真的可以這樣說嗎?跟你談戀愛的最終見得真的是為了結婚嗎?筆者認為,這是謬論。因為每件事所牽涉的層面都不同。戀愛,可以說是兩個人的事吧。大家喜歡二人世界,愛做甚麼就做甚麼。而結婚呢,就涉及到兩個家庭的事。你的名字,貫上我的姓氏,說明著兩個家庭從此就有了連繫點。而且,結婚後,身份有所不同。從單純情侶的關係,變成有丈夫、妻子的責住;也有女婿、媳婦的責任。而組織家庭,生兒育女就連繫到三個家庭,繼而再加上有道德責任,經濟壓力等等。從戀愛到結婚到生兒育女,看似是一條貫穿的直路。但是,深入地想,這是三條完全不同的路。
有人選擇一輩子不結婚,只跟愛侶所謂「無名無份」的過生活,又如何?這代表沒有保障,不能終老嗎?的確,法律上是沒有保障。但你也看到,結了婚的也可以是離婚收場,也可以毫無保障。如果結婚就是愛的表現,我想大概現代人都將「愛」看得現實化。就是因為不懂愛,才需要加上現實的形式去證明我對你的「愛」是存在的。在某個角度看,其實是可悲的。
當然,我不能夠說結婚是人生的另一個階段。但若果一段婚姻是威迫換回來的,我想這也不會是一段令人覺得無憾、一生人只配擁有一次的婚姻吧。難怪,別人都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
DESIGN: NATALIE K / HOKK FABRICA
1 June 2016, 7: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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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不只一種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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