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冰冰和李晨剛剛公開戀情,正當大家都為「范爺」能覓得好歸宿而高興時,一些擾人的噪音就出來了。話說雖然李晨的前度張馨予也有向兩人送上祝福,但近日一名疑似張馨予閨蜜就在微博發表「偉論」,直指范冰冰當時介入了李晨和張馨予,有搶人男友之嫌。但李晨的朋友卻替兩人抱不平,指當時要不是發現張馨予劈腿,其實李晨也已為她買樓買戒指,準備求婚。而李晨亦在微博「護冰」,指當時跟范冰冰開始交往時,兩人都是單身狀態,更表明了因為「張小姐」出軌,才跟對方結束關係。
我和小范兒確定戀愛關係時彼此都是單身,
不想公開是為了保護感情的發展,願意公開是因為想過正常的生活。
必須明確的是,
我知道張小姐出軌那一刻,我和她就結束了。
-李晨@微博

不管這件事誰是誰非,筆者想說的是若果你不是跟初戀情人結婚的話,就總會有「分手」的經歷。分手不可怕,緣來緣去誰也控制不了,但怎樣提出分手才是一門藝術。以下5種最令人討厭的分手方法,你又有沒有遇過?
出軌
10個女生有8個都會說「我恨小三」,其實對男生來說也一樣,「戴綠帽」的震撼和侮辱足以將一個大男人傷害得體無完膚。出軌代表了一種出賣承諾、背棄誠信、捨棄尊重的態度。愛是種感覺,本來就是會隨著人生而改變。改變不是死罪,但欺騙、隱瞞、猶疑不決才叫人真正受傷。那些出軌對象是對方好朋友的,更像是一刀插進對方心房。愛的反面不應是恨,而愛的總結更不應是恨。就當是最後為對方做的事也好,保留自己的人格也好,將關係弄清楚才開始另一段關係,對3人都是好事。
失蹤
打工仔要辭職也尚且不會突然消失曠工,那為何要離開一個相處這樣久的人可以毫無感情的消失在對方的生命,讓對方提着一個問號過生活?很多人都不想當說分手的那個,因為不忍傷害對方,卻選擇了一個更具傷害性的方法說分手,那又有意思嗎?
訊息了事
同樣是打工仔的比喻,辭職也需要一封正式的辭職信,需要正式地向僱主提出,那為何有人認為分手可以在電話訊息了事?是認為有紀錄留下會比較清晰還是因為那個分手罐頭訊息可以重用比較環保?
「不是你不好,是我不夠好」
這句話說穿了就是「我不愛你了」。若是你不好,為何你不改?如果連如何說「不愛」也不懂,還有資格愛下一人嗎?有時候情侶分手其實雙方也會有預感,卻只等一句確定的說話,說得這樣拖泥帶水的話,不是讓人還有痛苦的遐想嗎?
角色扮演
有種人永遠都是在戰鬥格,認為分手了就必需扮演可憐者的角色,好讓他們贏得大眾的同情。為了達到目的,在分手的前後,他們會向身邊的朋友,以至對方身邊的朋友,或甚是Facebook上無關痛癢的路人,發放對方待他差或是傷害他的證據,好讓他的分手決定來得理直氣壯,亦讓對方冠以罪人的身份才能離開。「再見亦是朋友」本來就只是一種理想的意識形態,但有時後即時不愛一個人,也不需用「傷害」來處理,各行各路不是更瀟灑嗎?
分手是絕大部分人的必經階段,也是種必學的技巧。筆者不想囑咐大家多多練習,但其實只要記著將心比己,在你想向對方展現一點顏色前,想想雙方當初為何會就在一起,就足夠了。
推薦給你
2 June 2015, 1:07 PM
HOKK fabrica
原來不只一種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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