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看電影太多,當中的橋段會無聲無息的走進了我們腦袋裡。而愛情片,離不開都是那幾類。要不是男、女主角愛得要生要死,大團圓結局;要不就是,一方因太愛另一方,而放棄擁有她的權利,去成就另一方的幸福。電影看得越多,人生歷練日積,慢慢我開始明白「我愛你,只是我再也不喜歡你」這個概念。在電影《One Day》中,Emma就是這樣對Dexter說的:
Dexter, I love you so much.
So, so much, and I probably always will.
I just don’t like you anymore.
I’m sorry.
閱讀這句句子,好像本質上有點矛盾吧?愛跟喜歡不是同類的嗎?只是程度的差別吧?但兩個概念,實質存有很大的差別。喜歡,是人的天性。人是既有情感,又自私的動物,對於美好的事物,我們都會發揮「喜歡」這個本性,例如:食物、運動、明星、以至伴侶。因為喜歡,你會想擁有他,你會想佔有他;因為喜歡,你會不能自拔的反覆想着他。「喜歡」就是一個天生且不能自控的行為。而「愛」當然要建基於「喜歡」之上,因為喜歡所以愛。「愛」是我們人後天添加的一種附加情感,附加責任。因為「愛」,你會希望你「喜歡」的東西好;因為「愛」,你會關心你「喜歡」的東西。概念上,是很抽象似的。如果要我做個比喻,大概是美女與女朋友的分別吧。你「喜歡」美女,所以你會想佔有她,希望她能夠做你的女朋友。但若果她是你的女朋友,你已經滿足了「喜歡」這一層的欲望,繼而發展成,你希望女朋友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更能與你心靈上再靠緊一點。如果「喜歡」就是擁有;那麼「愛」可以是不需要擁有。
那甚麼是「我愛你,只是我再也不喜歡你」呢?兩個人之所以分手,十居其九都是性格不合、變了質之類的藉口。簡單來說,就是我不再「喜歡」你了,擁有你的欲望不比以前強。而,當愛已變成了習慣。你慣性地對某人的照料,你仍舊希望他安好,你一如以往的為他感到悲傷。你會希望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會遇到一個比你更好的人,你會真心的希望他能幸福。或許,你已經對他,失去那種情不自禁的「喜歡」,要去擁有他的感覺。然而,你們之間的回憶、皮膚所留下的指紋、屬於你們過去的一片小天地,就是你們依舊「愛」對方的一股神秘力量。
常聽別人說,「愛」是很偉大的。當你真正遇上一個值得你「愛」的人,你會明白喜歡並不代表「愛」,擁有亦不一定代表你懂「愛」。可能,愛情的最高境界,就是「我愛你,只是我再也不喜歡你。」
Original cover image courtesy of The Royal Tenenbaums (2001)
13 January 2016, 3: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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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不只一種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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