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當朋友遇上感情問題,都會找知心好友訴苦。故事都是千篇一筆:甚麼未跟我一起時,就當我是萬千寵愛的可人兒,追到手就變成對的呼呼喝喝,真性情完全顯露;男朋友對她過度規管,連跟男生談話都要跟他匯報……然而,我們給予的建議多是正面的,不是叫她們跟男朋友好好談判,就是叫她們忍一下吧,他們可以會變呢,而我們從不將「放棄吧」、「分手啦」,這些字句列入我們的建議之列。
或許是我們打從一開始就被傳統觀念洗腦。「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就是不要拆散人家的意思。所以,我們旁觀者大多只會加鹽加醋,很少會開口勸朋友分手。感覺上,放棄一段關係、結束一段戀情好像是一件大事。可是,現代的愛情觀也改變了不少,歌詞也說了「幾多對持續愛到幾多歲」。既然愛情觀改變了,我們對「維繫」的執著又是否應該與時並進呢?
在感情上,我們好怕放棄,不論是一段幾個月的感情,或是一段維持了數年的感情。我們都總能給自己一些繼續走下去的理由。一起了數個月的例子就是,相信另一半會為了自己而改變,一廂情願的相信。至於數年的感情,又會想都已經一起走過多年,現在才放棄,我的青春時光就付諸東流吧?我記得我有一個朋友,在大學時跟了一個佔有慾強的男生在一起,她為了他放棄了跟所有異性做朋友,就連談話都會被那男生質問並且要脅說要分手。後期不單是異性,連她打排球的興趣也被迫要放棄,因為當中有他男友不喜歡的人。她很壓抑的將興趣都放棄了,久而久之,她的人生就只剩下這個男生。她身邊的好朋友也忍不住叫她跟那男分手。然而那女說:「如果我現在放棄他,那我以前為他放棄的通通都白費了?」人有時真的很奇怪,明明大家評論很多事,例如我們在談論轉工問題,都懂得很理智地用sunk cost(沉沒成本)勸籲大家轉工。但當說到戀愛這回事,大家都變成笨小孩了。
活在21世紀的我們,難道還相信愛情就等於「從此,王子和公主就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嗎?不是所有的愛情都必須要「愛你一萬年」的, 有時候我們必須學會在一段感情變得無法收拾之前終止,才能保護自己、對方和彼此的關係。放棄他等於白費以前一切,這個想法是很笨的,因為拍拖不是一人的決定。儘管你多努力去挽留,多努力去維繫感情,他仍然有權放棄你的。明知那個人不適合,何不趁自己還有青春就放棄呢?
勉強沒有幸福這句話我們都會說,但你真的懂嗎?有時,放棄才是能找到更好的一個選擇。
31 May 2015, 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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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不只一種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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